松滋市农业机械管理局
来源:政府网站建设公司
时间:2017-06-17
主要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国家及省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,制定本市农业机械管理规章和农业机械发展政策、措施并组
织实施。
2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,筹集农业机械化发展资金。
3、负责管理国家和地方用于农业机械化的专项资金和物质,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农业机械化服务设施。
4、负责组织实施农机化科技兴农、综合开发、扶贫开发项目,负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立项申请以及农机科技项目的组织攻关。
5、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,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,维护农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鼓励和引导农民增加农机投入;负
责农业机械投入抗灾物质的储备、申请、分配和管理;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研究推广、教育培训;对农业机械的生产、销
售和维修实行行业管理。
6、负责农业机械使用管理,拟定农业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;负责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、农用运输车、装载机、推土机、挖掘
机、耕整机、脱粒机、翻斗车等农业机械的的安全监和牌证管理。
7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,参与有关农机产品质量检验、鉴定和认证工作。
8、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、统计和信息工作,搜集、整理、分析和传递农机化信息。
9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2016年10月,根据国家有关网站管理最新发布,湖北国菱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对松滋农机局网站进行再制作。